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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培养这一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


2023年10月-11月

各地新政 持续关注


行业建设

区域发展

人才培养

科技人才是国家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也是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驱动力。


10月-11月的科技人才政策关键词是“行业建设”“区域发展”“人才培养”,让我们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科技人才政策

(按时间倒序排列)

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

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


《方案》提出,便利引进人才签证办理,为短期来华科研等提供签证便利。为持有居留许可的外籍专家入出境提供通关便利。在全市范围推广外国人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许可“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持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拟在京工作的外籍高端人才可在境内直接办理工作许可。探索建设外籍人才办事“单一窗口”,推动跨部门一站式办理、跨地区信息互通互认。推动在京成立国际人才合作组织。优化在京外籍人才薪资收入汇出业务办理模式。(来源:中国政府网


完善标准化人才激励机制

11月23日,国家标准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计划》提出,要完善标准化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荐标准化人才参与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评选表彰,推动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纳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表彰。符合条件的标准化人才按规定享受现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地方标准化人才引进配套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对标准化人才在就业、购房、落户等方面给予倾斜。(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加强文物科技创新

11月10日,中央宣传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意见》。


《意见》提出,通过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等多种途径,加快培养文物科技创新后备人才。优化文博事业单位岗位结构,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70%,并相应提高科研人员比例。培养和造就一批文物领域中青年科研骨干和创新团队,注重发现和培养文物保护利用方面的大师、战略科学家、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试点一批研究型文博单位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时享受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


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

1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


方案》指出,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加强科技支撑引领,支持科研单位、高校、企业等围绕绿色低碳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要创新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机制,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支持和引导企业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努力形成新的产业竞争优势。要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推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学科体系。(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

11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加强人形机器人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鼓励人形机器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创新产学研合作培养模式,共同培养跨学科的交叉复合型人才和工程型人才,增强高水平人才供给。加强职业教育、技术再培训等,大力培育产业应用型人才。加强高端人才海外交流引进,健全人才服务体系,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自贸试验区人才改革

10月31日,国务院发布《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率先落实编制岗位、科研经费、人才评价、激励保障等人才改革政策。支持自贸试验区优化人才管理制度,更好促进人才流动。支持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按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按规定到自贸试验区创新创业。按程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到自贸试验区长期工作的,地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具有国际国内一流水平、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人才,“一事一议”给予支持。支持地方为优秀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补贴,对优秀的博士或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经费支持,吸引人才来疆创新创业。支持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一站式”平台建设,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讲学交流、经贸活动等提供出入境便利。(来源:中国政府网)


促进炼油行业发展

10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健全科技创新协同机制,探索建立跨领域、跨学科的创新联合体,形成协同攻关合力。发挥好炼油行业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完善创新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完善能源技术装备首台(套)等政策,推动行业创新成果示范应用。(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专利转化运用

10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方案》指出,强化职务发明规范管理,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在各级各类涉及专利指标的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要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条件。培育一批专业性强、信用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专家型人才,参与服务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助力核心技术攻关和专利转化运用。(来源:中国政府网)


培养5G轻量化人才

10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5G轻量化(RedCap)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发挥5G应用产业方阵、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带动作用,培养5G RedCap、高精度定位、5G LAN、安全保障等相关技术专家,涌现更多5G跨行业跨领域的复合人才。(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

10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发布《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


《纲要》提出,面向可持续航空燃料、电动航空器、氢能源航空器等领域,鼓励高校加强绿色航空相关领域知识图谱构建,推进教学资源与示范课程建设。鼓励行业企业与高校积极对接合作,加快培养绿色航空技术多学科交叉复合型人才队伍,形成梯度化、多层次的支撑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生态结构。(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科技伦理审查

10月8日,科技部等十部门发布《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


《办法》提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是本单位科技伦理审查管理的责任主体。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动的单位,研究内容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其他有科技伦理审查需求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单位应为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履职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和经费等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独立开展伦理审查工作。探索建立专业性、区域性科技伦理审查中心。(来源:科技部网站)




各地人才政策

(按时间倒序排列)

上海

11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方案》提出,着力构建产业和人才融合发展生态,聚力园区高质量发展。依托产业人才政策举措,持续推进招才引智,招引一批特色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支持园区企业申报本市人才培养项目和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支持园区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育特色产业“上海工匠”。优化人才事项办理,为人才入园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建立园区、学校、企业融合的市域产教联合体,为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撑。(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川

11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四川省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27年)》。


《规划》提出,探索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等管理制度,建立以员额总控和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员管理制度。放宽开发区用人自主权支持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完善绩效激励机制。(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北京

11月23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北京市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措施》提出,加强新型储能产业领军人才引进,为在京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全面保障,特殊人才引进可“一事一议”研究;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开放创新验证平台,建设实训基地,为院校提供实习实训机会,加快培养储能产业高技能人才;鼓励产业集聚区对新型储能领域重点企业引入人才,在子女入学、落户、住房等方面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广东

11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数字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优化“居住在港澳、工作在内地”等柔性引才机制,通过产业集聚,吸引更多高水平数字化人才在大湾区创业就业。支持港澳充分发挥国际科研合作平台的独特优势,引进内地及世界的创科领军人才、科研团队和企业,促进跨领域科研合作。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大湾区居民出入境和通关便利化,加快推动“高精尖缺”人才便利跨境通关。(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浙江

11月17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


《意见》提出,加强人才计划支持,在申报资格条件上根据企业人才特点予以适当倾斜,探索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适当放宽企业人才年龄限制。改革人才计划遴选机制,吸纳企业家、企业人才参与专家举荐和集中评审,支持符合条件的领军企业开展人才计划自主评审。支持企业引进的急需人才纳入省级高层次人才“编制池”,对于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从事工程相关工作的,可按程序认定为浙江省卓越工程师培育支持对象。支持企业面向创新大国和制造业强国引进海外工程师,省财政通过“因素法”分配方式对所在市县予以补助。开展山区26县、海岛县人才飞地内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在子女就学、购房资格等方面享受飞入地同等待遇的试点。(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福建

11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探索建立重点产业高端人才举荐制度,健全“以才引才”机制,大力引进能突破省行业共性技术瓶颈和引领产业发展变革的一流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以“一人一策”方式给予综合支持。开展引进首席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团队科研经费稳定支持机制试点。优化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整合设立省青年科学基金,新增创新、优秀、杰出、攻关等4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完善基础研究青年人才发现、遴选、培养和稳定支持机制。鼓励台湾青年科技人员参与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山东

11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国家级和省级人才工程作用,瞄准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企业经营管理变革等关键环节,支持优势产业集群加速集聚高水平产业领军人才和卓越工程师,打造一批产业人才聚集的区域高地。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探索实行高级职称申报举荐制。(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甘肃

11月1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纲要(2023—2027年)》。


《纲要》提出,实施更加精准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支持政策,鼓励开展基于信任的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定向支持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在兰白两区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技术攻关。加大省级科技计划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科技创新基地积极推进科研项目负责人及科研骨干队伍年轻化,将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情况纳入科技创新基地绩效评估指标。支持兰白两区与区外高校院所、企业等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交流合作关系,柔性引进一批产业急需科技人才。探索签用结合机制,对重点领域柔性引进急需紧缺科技人才实施“院校聘用、企业使用”。(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


河北

11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发布民营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开展多层次引才活动。民营企业参与省级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的核心骨干,优先支持申报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制约,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首次申报职称评审时,满足相应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级别职称。对接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集群,培育建设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县域经济产教聚合体。(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云南

11月10日,云南省科技厅等六部门发布《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的意见》。


《意见》提出,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创新型企业等要建立完善制度,鼓励科技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把服务基层工作经历和工作实绩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奖励性绩效发放、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的重要内容。承担省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的,必须把服务基层作为约束性考核指标。各级职称评审机构要为服务基层科技人员设立绿色通道,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科技人员,可设置专门推荐渠道,可打破学历、资历限制,提前申报上一级职称。(来源:云南省科技厅网站)


天津

11月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在公共招聘活动中设立民营企业专区。建立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深化“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允许技术实力较强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单独或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评审,支持民营企业员工自主报名参与职称评定。探索开展校企联合培养项目,鼓励民营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合作。(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网站)


青海

11月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支持种业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暂行)》。


《措施》提出,鼓励企业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吸纳种业创新人才,促进资源、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企业聚集。支持企业创建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对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种业企业,省财政一次性给予一定的建站经费。对设立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的种业企业,按照省与市州(园区)一定的比例配套,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将种业企业人才纳入“昆仑英才”等人才培育工程评选范围。(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


山西

11月8日,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科技研发人员倍增计划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将从大力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强科技人才创新团队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培养科研人员优势、加快高端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进科技型企业倍增提质、加强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强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卫生医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等方面部署实施科技研发人员倍增计划,促进科技研发人员数量大幅增长。(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安徽

11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


《若干政策》指出,制定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领域相关专业职称评审标准,畅通通用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动态开展评审认定。对在皖落地的通用人工智能领域重点企业创始人、核心骨干,开辟高层次人才认定绿色通道。对通用人工智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省统筹相关基金资金予以扶持。(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宁夏

10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技术交易补助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受让方以技术许可、技术转让的方式引进科技成果的,最高按照已支付技术交易额的30%给予补助。受让方以技术作价入股方式引进科技成果的,最高按照技术出资实缴金额的30%给予补助。同一企业每年度补助不超过500万元。(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


陕西

10月3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扩大利用外资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提高外资企业和外资研发中心、机构海外人才在华工作生活便利度,简化工作许可办理,优化出入境、停留居等各项服务手续,鼓励申报专业人才职称,享受人才相应安居、医疗、子女就学等政策支持。支持金融机构为外资企业人员提供薪酬购结汇双向便利,真实合规开展跨境收付业务。(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新疆

10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与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发布《自治区深入推进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加强能源电子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多元化、多层次培养体系。有效利用新疆人才发展资金,加大能源电子专业化人才培育。优化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支持高等院校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现代产业学院,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探索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与信息化厅网站)


北京

10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探索依托中关村科创金融服务中心,丰富对科技人才的信贷支持范围,有效满足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金融需求。探索为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中长期信用贷款。积极吸引科技人才开展创业创新,率先研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相关领域专业人才经备案后依规办理工作居留证件,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上海

10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加快合成生物创新策源 打造高端生物制造产业集群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方案》提出,以创新平台为载体,以重大项目为依托,着力引进顶尖科学家、工程师等高层次人才,建立专人负责落实的高效引进和服务保障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纳入“产业菁英”等,将符合条件的合成生物领域重点企业纳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相关企业人才纳入重点产业领域人才奖励范围。加强合成生物学科建设,鼓励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应用型、交叉学科型和紧缺人才培养。(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海南

10月19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等九部门发布《海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试点单位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包括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按规定给个人的现金奖励,应及时足额发放给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单位总量限制,不作为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充分赋予试点单位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单列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来源: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河北

10月1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制定出台有突破性的招才引智政策,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和优秀团队来冀创新创业,在住房、科研经费、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依托“双万计划”,支持省内高校围绕集成电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建设一流专业。推动省内高校联合重点企业、园区探索建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内蒙古

10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自治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


《方案》提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与流动实施办法》等人才引进政策,引进高端数字人才建立研发基地、开放实验室、科技孵化器等。加强区内高校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建设,支持高职院校开展大数据等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广东

10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将引才成效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中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各地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制定专项引才政策,有条件的地市为专精特新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按当地户籍人员同等待遇安排子女入读公办中小学。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评定。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支持。(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山东

10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建立高层次人才共育共引共用机制,推进跨区域人才互认,出台人才协同发展专项支持政策,组建区域人力资源服务联盟。健全以创新、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赋予用人单位更大的人才评价自主权,完善包容审慎的高层次人才协同管理机制,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定期发布青岛都市圈紧缺人才目录,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共建共用专家人才库。探索建立科技人才交流挂职常态化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持续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云南

10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计划》提出,鼓励高等院校与专精特新企业合作建设特色鲜明、机制创新、水平一流,融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现代产业院校。梳理专精特新企业对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等方面需求,搭建高层次人才供给通道,“组团式”招引人才。组织开展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工作,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聘科研人员到专精特新企业兼任技术职务,从专精特新企业选聘企业高管、技术专家到省内高等院校兼任学生校外指导老师。(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广西

10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由园区联合企业、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学校和企业建设若干个市域产教联合体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心。鼓励市域产教联合体积极开展园区和产业发展调研,搭建园区人才供需信息平台,定期发布产业规划和人才需求;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工学交替等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青海

10月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暂行)》。


《措施》提出,将通过增设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转移职称专业、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改革试点、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扩大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多方式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等进一步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动力;将采用优化技术转移支撑服务体系、健全技术转移机构、强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支持科技企业孵化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加大技术转移奖补力度、推进金融赋能科技成果转化等措施理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


甘肃

10月8日,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等七部门发布《甘肃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选定四家试点单位试点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对承担“卡脖子”重大攻关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等并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对基础研究类人才,探索建立跨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和原始创新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建立体现产学研、技术创新、成果应用实效及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评价指标;对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突出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高危岗位、基层一线和从事科研基础性工作科研人员的贡献。(来源: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浙江

10月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通知》提出,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成果或技术到省内企业从事科技研究、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工作或在省内创办企业,离岗创业创新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若确有需要,离岗人员与所在事业单位可续签离岗创业创新协议1次,离岗创业创新2次期限累计不超过6年。离岗人员与所在事业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的权利,不占所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编:Hannah

审核:Yol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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